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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委普法办商洛市司法局关于拟推荐申报的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06 16: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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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的通知》(陕普法办发202324号)精神,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部署开展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工作,各县区结合实际,经过自愿申报、自查自评、资料报送等环节,按时完成了申报任务。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结合全市“八五”普法中期督查评估情况、资料对应性和完整度、普法工作日常开展情况,本着对上级负责、对申报县(区)负责的态度,对申报县(区)进行全面审核、认真研判,并经市司法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了我市拟推荐省上的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和单项工作示范地区名单。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名单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210日前向商洛市司法局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系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商洛市司法局法治宣传科

监督电话:0914-2335520  传真:0914-2383804

 

中共商洛市委普法办                  商洛市司法                        

2023年126

附件

 

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和
单项工作示范地区拟推荐名单

 

(一)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区)名单

商州区、山阳县

(二)单项工作示范地区名单

商洛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