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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开展首届市直机关“普法先锋”“学法标兵”选树活动

发布日期:2024-03-06 17: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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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在普法学法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抓点带面,促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市委普法办、市委机关工委将于3月5日至6月30日,组织在市委各工作机关、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级驻商各单位中开展首届市直机关“普法先锋”“学法标兵”选树活动。

活动目的

此次选树活动旨在通过评选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全社会参与和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全市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一都四区”建设、商洛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选树要求

本届“普法先锋”“学法标兵”由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单位推荐、联评审核、选树宣传的程序在普法依法治理业务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中推荐产生,推荐要坚持政治坚定、法治先行、实绩突出三项基本原则。

选树程序

根据活动安排,4月30日前,由各部门单位推荐报送相关人选和申报资料;5月20日前,市委普法办、市委机关工委组织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开展联评联审,确定拟选树人选,并进行公示;6月底前,市委普法办、市委机关工委按程序最终确定首届市直机关“普法先锋”“学法标兵”选树名单,联合对选树对象进行通报表扬,集中组织开展媒体宣传。

“普法先锋”“学法标兵”选树产生后,将为全面推进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在普法依法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纵深推进全民普法宣传工作,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奋力谱写商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