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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司法局关于征求《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1 17: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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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提高立法质效,现将陕西省司法厅正在审查的由省环保厅起草的《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3年9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lssfjlfk@163.com。

联系电话:0914-2982220    传真:0914-2383804

附件:2部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及修改对照表.pdf

 

                                商洛市司法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