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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司法局关于公开选任人民监督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1 10: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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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司发〔2022〕4号


商洛市司法局

关于公开选任人民监督员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

第一批人民监督员五年任期已届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规定,为做好我市第二批人民监督员选任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2年2月14 日至2022年2月18日。

二、报名方式和受理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报名和个人自荐报名两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各县区司法局。

三、任职期限、报名条件、选任程序等

详细事宜请参见商洛市司法局关于公开选任人民监督员的公告。http://sfj.shangluo.gov.cn/

四、具体工作任务

(一)做好现场报名受理工作。在接受人民监督员自荐报名或推荐报名的同时,也可以根据名额商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人民监督员人选。各单位在现场接收报名时,在把握报名条件和审核现场材料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人民监督员推荐表》或《人民监督员自荐表》及必要填写指导。

(二)做好梳理上报工作。各县区司法局于2月23日前,将所审核同意的人民监督员人选以正式文(附带相关表格)报送市局。

五、相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人员,认真组织准备,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报名及后续工作。

(二)落实工作任务。各县区司法局要高度负责,仔细研读《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公告》相关信息,全面把握具体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按时、高效、细致地完成人民监督员报名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要会同当地检察院,密切沟通协调,互相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圆满完成。

商洛市司法局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