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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三提升”巩固“田长制”成果

发布日期:2018-10-29 0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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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丹凤县以“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巩固“田长制”成果,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一、营造氛围抓提升。利用电台、电视台、灯箱广告、网站等媒体和“4.22”地球日、“6. 5”世界环境日和“6.25”土地日等重要节日,大力宣传土地管理、基本农田保护等法律法规政策。设立县级保护碑1个,镇级保护碑12个,辖区155个村(社区)村级保护碑全覆盖,明确保护面积范围、示意图、责任人。对全县二、三级田长1562人开展培训,发放巡查记录本1500余册,对各级“田长”职责范围及监督电话等信息统一公布,形成全社会关注、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基本农田良好氛围。 二、苦干实干抓提升。制定了《“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田长制”考核办法》等,为推进“田长制”各项工作奠定基础。县政府与12个镇办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12个镇办155个村(社区)16235个图斑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和14800户农户签字已签订到位。对村组(网格)田长实行月补贴,县财政每年预算近80万元,给予全县1500余名村、组两级田长每人每月30元工作报酬。 三、监管考核抓提升。“实行镇村组三级田长定期巡查一条线”,建立巡查日志。三级田长保证每周对辖区巡回检查一次,第一时间发现、制止违法占用破坏基本农田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田长报告,紧急时可越级报告。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工作问责制和项目建设用地动工报告等配套制度,县政府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纳入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确保全县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不减。严格按照《丹凤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考核办法》,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撤销“田长”及相应职务;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列入领导干部离任责任审计内容,对严重失职渎职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丹凤县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