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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发布日期:2021-04-14 08: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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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处长 彭飞 基层行政执法队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处于执法力量下沉基层的第一线,是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直接影响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效能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扎实推进基层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切实举措,是体现执法为民的重要保障。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通过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推进基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基层执法培训体系和智慧执法建设、强化基层执法监督等,补齐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各种短板,把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成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狠抓基层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探索出很多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同时,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平衡、基层执法队伍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基层地区还存在执法不作为、执法不文明、执法不公、运动式和“一刀切”执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此外,基层执法人员培训体系尚未形成,基层执法监督力量普遍薄弱,基层执法信息化建设在一些地区长期滞后,基层执法队伍亟须通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破解执法职责基层接不住、不会干、干不好的难题。扎实推进基层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多措并举、持续发力。 夯实基层执法队伍党建工作基础。把基层党建工作作为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持续推进,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执法基层、做实基层,把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执法为民的坚强堡垒。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创新活动方式。探索总结推广先进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的“党建工作法”,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与基层执法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党建工作寓于破解基层执法工作难题中,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基层党建的具体工作,抓牢抓实抓出成效,让人民群众在基层执法工作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收获实实在在的幸福感。 大力推进基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基层执法工作中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现基层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基层执法纠错率明显下降。落实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式样、统一综合行政执法服装和标志式样工作,出台标准加强对基层执法的装备保障力度。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按类推行柔性执法,体现执法为民情怀,将更多柔性举措、便民服务措施融入基层执法工作中,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基层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在涉企执法中,按照“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执法检查,依法实施免罚轻罚,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宽容的法治环境。 加强基层执法人员培训体系和智慧执法建设。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应加强政治引领,进一步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加强对基层执法培训工作的标准化指导,按照分类分级的要求,通过试点探索形成指导执法培训工作的标准化体系,满足不同层级、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基层执法人员的多样化培训需求,推动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基层智慧执法建设。用改革创新的方法,破解基层执法遇到的难题,增加基层执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发挥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区块链技术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保障作用。增加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保障力度,在基层执法单位推广使用执法移动终端,使基层执法人员可通过一系列便捷功能,实现智慧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基层执法人员的负担,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基层执法的效能。 强化基层执法监督。按照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要求,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立法工作,为做好基层执法监督工作提供有力制度支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按照法律规定探索基层全覆盖的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模式。大力加强基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当地政府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基层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提升监督效能。探索实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作用,加强执法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建设,着力提高数据汇集质量和信息共享水平,探索定期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报送执法数据运行情况和分析报告,为当地立法和重大决策提供执法数据支撑。  来源:司法部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