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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开展《陕西省律师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2-11-14 1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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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商洛市结合实际,对刚刚颁布实施的《陕西省律师条例》的(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要灵活方法、突出重点,扎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推动《条例》深入人心、落地落实。 今年7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律师条例》,决定于11月1日起施行。为了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搞好结合,统筹推进。及时将《条例》学习宣传纳入“12.4”宪法宣传系列内容,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多渠道全方位深学细悟《条例》核心要义,做到全面掌握,精准落实。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扎实抓好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学习宣传、抓好与《条例》实施密切相关的政法司法机关的学习宣传、抓好广大干部群众的学习宣传,特别要组织全体律师精学深学,切实使《条例》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强化措施,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采取集中讲座、分章解读、逐条剖析、案例释法等多种形式,切实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推动全市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更高水平法治商洛建设。 新颁发实施的《陕西省律师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吸纳近年来律师工作实践过程中的有益成果,对党的领导、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责、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与监督、律师事务所管理等重点内容、热点问题进行了明确和回应。《条例》的制定出台,为律师事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必将有力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